【卡片權利】卡被盜刷 信用卡最多賠50美元 Debit看多快通報
2026-08-26|狀態:Guidance only|生效:現行聯邦法規。本文為既有權利說明,非新規則
卡片遺失或號碼被盜用之後,持卡人要負擔多少未授權扣款,聯邦法規訂得很清楚。但信用卡與 Debit 卡(簽帳金融卡)走的是兩套完全不同的規則,差別大到值得先弄懂再決定平常主要刷哪一張。
信用卡:法律責任上限50美元
信用卡這邊很單純:聯邦法律把持卡人對未授權扣款的責任上限定在 50 美元。不論被盜刷的金額是五百還是五萬,法律上的責任上限就是這個數字。實務上許多發卡機構的自家政策比法律更寬鬆,做到零責任,但那是商業承諾,法律保底的是 50 美元這一條。
Debit:兩個營業日內通報上限50美元 超過跳500
Debit 卡的責任則是階梯式的,而且階梯是用「你多快通報」來決定。卡片或密碼遺失、被竊的情況下,在你得知遺失或失竊後的兩個營業日內通報,責任上限是 50 美元。超過兩個營業日才通報,上限跳到 500 美元。
代價最高的一格:帳單寄出後60天沒通報 無上限
還有一級更嚴重的。如果定期帳單上出現了用遺失或被竊 Debit 卡做的未授權轉帳,而你在帳單寄出後的 60 個日曆天內沒有通報,那麼在這 60 天期滿之後才發生的未授權轉帳,責任是沒有上限的。這是整套規則裡代價最高的一格。
卡沒丟只是卡號外洩 60天內通報即免責
另一種情形是卡片和密碼都沒有遺失、被竊,只是帳單上冒出一筆未授權的扣款——例如卡號在別處外洩。這種情況下,只要你在帳單寄出後的 60 天內通報,依聯邦法律你不必為那筆扣款負責。
落差正好落在剛落地、只有Debit卡的人身上
把兩套規則並排看,會浮現一個對新移民特別相關的落差。剛落地的人往往還沒有本地信用紀錄,申請不到信用卡,日常消費幾乎全靠銀行給的 Debit 卡——而那正好是保障較弱、且責任隨拖延而放大的那一張。
兩個起算點:兩個營業日 與 帳單寄出後60天
這個落差也決定了對帳的優先順序。信用卡的 50 美元上限不隨時間變動,Debit 卡的責任卻是一條隨天數往上跳的階梯,所以主要用 Debit 卡的人,定期核對帳單的價值比一般人高得多。兩個關鍵起算點要記住:遺失被竊算的是「兩個營業日」,帳單上的未授權轉帳算的是「帳單寄出後 60 個日曆天」——後者是從帳單寄出日起算,不是從你發現的那天起算。
不是盜刷而是金額算錯 走的是另一套程序
📌 這個主題的完整脈絡整理成一篇了:懶人包/信用卡的六組數字,你被多收了嗎?
本文講的是未授權扣款的責任分擔。如果問題不是盜刷,而是金額算錯、刷了沒收到東西這類帳單錯誤,適用的是另一套爭議程序,本站另有一篇專門說明。
以上為現行聯邦法規賦予的權利說明,不構成法律或財務建議。個案處理以發卡機構、銀行的正式回覆與主管機關官方說明為準。
影響對象:在美國持有信用卡或 Debit 卡,卡片遺失、被竊或發生未授權扣款的人
還不確定的部分:各發卡機構與銀行自訂的「零責任」政策範圍與例外條件,以其正式條款為準;營業日的認定方式依各機構規定
此內容為一般資訊,不構成法律、移民或財務建議;請依個人情況向合格專業人士確認。